前言:
笔者有幸得以有一个机缘进入直销业,更有幸接触了直销业中优秀的直销公司和优秀的直销教育系统的“洗礼”,更庆幸自己没有掉入非法 的屎坑,受一些污七八糟甚至邪恶思想的“ ”,从而得以有清净之心、洁净之体、清醒之脑、明镜之智,实乃万幸,万幸之中深思之绪又感责任之重大,故作《直销内幕大揭迷》、《揭开非法 的神秘面纱》、《对xx公司进入直销市场的几点建议》、《直销的危机、创新与未来》等系列文章,目的∶引取吾国一切有识之士关注直销、引导直销、完善直销,最后健康直销,
直销的危机、创新与未来(下篇)
。多层次直销,也称 正准备借WTO的东风再次“逐鹿中原”,一些企业和投资家也看好了在商业经济领域最后尚未开放的,并且可以低成本快速扩张而且利润不菲的最后一块“肥肉”,如果用“扁舟莫浪发,蛟鳄正垂涎”恐怕一点都不夸张!那么作为一家直销公司或者直销企业,是不是只要拿起一把“菜刀”就可轻而易举,毫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够切下一块大大的“蛋糕”呢?如果不是的话,那么要用“什么样的菜刀”以及怎么个“切法”才能切得所需之物呢?笔者以近5年亲身历经直销且艰苦卓绝的实践、探索和深深思考,对直销公司或者直销企业在中国发展的黑洞、陷阱、危机和出路及变革创新之理作一家之言,其目的在于打击非法 推进吾国直销业的健康发展尽“小草”之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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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的危机、创新与未来(下篇)》(https://www.unjs.com)。我们分二个问题谈∶一个问题是直销不开会行不行?;一个问题是直销开会讲什么?;我们先谈第一个问题。直销不开会行不行?答案是不行!为什么不行呢?因为直销(即 ,我们之所以一直提醒读者多层次直销= ,其目的∶一是以正人们对直销概念的混淆;二是让人们清楚明辨 与“非法 ”的本质区别)不是产品分销模式而是建立在产品分销模式基础上的“个人创业模式”!所以,直销企业/公司不是“生产产品”而是“生产机会”;直销商(员)不是“推销产品”而是“推销梦想”。个人创业就必须要求直销企业与直销员之间的关系不得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这一点非常关键也非常重要,这是由于直销的本质和灵魂决定的,反过来说,如果这个关系彻底变了直销也就不是直销了(但注意∶“雇佣”与“被雇佣”是事物的表面,表面并不能决定事物的本质。有的直销公司表面虽表现出“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它的本质——-个人创业模式并没有变,如今天的安利、雅芳、天狮、南方李锦记、美商如新等)而变成传统分销了。
个人创业就必然注定了直销员(商)的身份是“经营者”或俗称的老板,它的对立面就是“工薪族”。“工薪族”是靠出租自己的劳动力而换取货币取得工资收入的“自然人”;“经营者”是靠投资赚取利润在扣除成本和税收后合法所得的“法人”,这是二种本质截然不同的事物。直销员是“经营者”这是它的本质,就是你把它烧成灰它也不会变,因为直销员并非是靠出租自己的劳动力来获取工资收入而是靠投资并在扣除成本和税收后而获取利润收入。至于现今直销公司(为了“转型”)把直销员不叫直销员而改叫诸如营业代表、业务人员、雇佣人员、专职销售员,甚至叫正式职工等等,都不能动摇和改变直销员(商)是“经营者”的本质特征!就好像我们把消费者叫做顾客、上帝、会员等等都不能动摇和改变她们是“人”的本质特征一样。
这要还要强调一下,直销员(商)虽是“经营者”并具有一个经营者的本质特征(投资、成本、利润、税收等,而工薪族或称被雇佣者就没有这些东西),但她不一定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如果有就是“法人”。这种没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的“法人”在<<公司法>>里并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规定(这个相关法律的制定已经滞后),我们自己给她取了一个名字叫“准法人”。“准法人”和“法人”的唯一区别就在于有无“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这种没有“营业执照”和“固定营业场所”但又具有“法人”所有特征的“经营者”就叫“准法人”,所以直销员=准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