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教育两委全面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

时间:2021-11-13 11:36:58 就业参考 我要投稿

天津市教育两委全面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

    近年来,面对毕业生数量屡创新高、社会需求日趋复杂多样的形势,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推动下,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以及市有关部门、各高校协调配合、攻坚克难、狠抓落实,本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连续多年实现既定目标,就业率保持稳定,就业人数稳步增长。

天津市教育两委全面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

  2015年,本市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为15.6万人,其中研究生1.9万人,本科生7.9万人,专科生5.8万人,总体预计比2014年增加1.5万人,增幅10.8%,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近日,市教委出台《关于做好2015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提出总体部署:以就业创业全程化理念为指导,以保持就业率稳定为目标,以提升服务指导能力为核心,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搭建综合服务平台为支撑,以打造品牌活动为抓手,全力以赴做好2015年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全面推进工作再上新水平。

  完善高校就业创业服务体系

  创新服务体制,完善管理机制。根据“通知”要求,各高校要设立大学生创业指导中心,负责统筹学校创业工作开展,承担市教委布置的大学生创业相关工作。从2015年开始,市教委实行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季度通报机制,同时建设“天津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提高课程质量,增强指导水平。各高校要按照有关要求,着力提高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质量,结合专业教育和行业发展,帮助学生增强职业规划意识,提高求职技能。针对毕业生差异化就业需求,开展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就业创业咨询和指导。

  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培训体系。各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就业创业专家队伍、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就业创业指导教师聘任、培养、使用、考核和激励制度。市教委将制订和启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教师和管理人员培训计划,在各高校着力培养一批种子师资,并以点带面,用2至3年时间完成全市轮训。

  规范管理服务,完善监督机制。各高校要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要加强签约和统计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就业统计工作逐级核查制度和举报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落实扶持政策,做好相关服务。各高校要结合本校实际,积极创造条件,尽早尽快对接创业培训、创业孵化、职业技能培训、招聘活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申请有关项目的资金支持。市教委将对获批有关项目的高校,同步给予相应比例的资金支持和必要的政策倾斜。

  积极搭建平台,着力打造品牌。各高校要依托校内现有资源,或与社会上成熟的'创业孵化器合作,建设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提供场地、资金、指导、项目、实训、孵化等多方面的支持,鼓励学生在校创办微型企业。市教委将启动和建设“天津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示范项目”,对优秀的校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

  推进基层就业,做好征兵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各高校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落实好有关生活补贴、户档迁移、权益保障等事关毕业生切身利益的政策。要与各区县征兵部门密切配合,圆满完成2015年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

  转变就业观念,拓展就业领域。各高校要结合自身特点,鼓励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开拓视野,多渠道多形式就业。要引导毕业生选择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农村教科文卫事业等就业新方向,倡导毕业生到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代表的广大小微企业就业,拓展毕业生到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就业的渠道。

  加强对特殊毕业生群体的政策帮扶

  开展就业援助,加强人文关怀。各高校要制订实施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就业帮扶计划。创造条件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帮助,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进一步拓宽少数民族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鼓励他们回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领域和岗位就业。市教委继续协助人社部门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工作,协助妇联组织做好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推动高等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京津冀一体化,培养提供优质人才。市教委和各高校要积极搭建天津市高校与京津冀企业的交流平台,让高校的科研优势服务于企业,让更多高校毕业生了解并投身京津冀一体化发展战略,为京津冀都市圈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各高校要积极推进“校地合作、校产合作、校企合作”,与政府、产业集群或产业园区、企业共建实习实训基地,着力加强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优化产业结构输送更多高素质的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完善就业反馈机制。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对接机制,超前部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相关专业设置和培养计划,实现人才培养、社会需求与就业的良性互动。同时,要加强就业状况统计、分析和监测预警,把就业状况作为招生计划制定、质量评估、经费投入、专业设置、培养方案调整、班子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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